2009年5月16日 星期六

一個新的犯罪手法

事情是發生在他們一個女同事的身上。那位 小姐下班後,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個小孩子在哭,很可憐… 就過去問小女孩 怎麼了?小女孩就跟 那個小姐說,跟媽咪一起逛街…迷路了… 哀求帶她回家可以嗎?然後指頸子上掛著一個名牌,哭說那是他家地址..... 這位小姐不疑她有詐的,就牽著小孩子的小手一起回去。這是一般人都有的同情心..... 找到那個小女孩的家以後,她按門鈴,門鈴像是有高壓電般瞬間失去了知覺..... 待醒來之後就發現...........自己被全身脫光光的在山上一間空屋工寮裡面...... 屋裡連件可敝體的衣服都沒有,地上卻滿佈著........自己被扒光衣服後各種不堪入目的裸體照! 可憐的是.....自己卻連犯人長得啥樣子都沒看見........ 所以現在歹徒犯案都是利用同情心。下次萬一遇到這種事,千萬別就這樣傻傻的帶他回去,就帶他到警察局去就好了,走丟小孩的放到警察局一定沒錯,警察叔叔還會買玩具買麥當勞給他呀~~~~~~~ 流傳的訊息:請大家~通知你的女兒,老婆,和身邊所有女性朋友。